Q:新五代史的五个体裁分别是哪五种?
A:新五代史的五个体裁分别是本纪、列传、考、世家、附录。
E:《新五代史》是北宋欧阳修独力编撰的纪传体断代史,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习称《新五代史》。它记载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朝共53年的历史,是唐宋以后唯一一部以私修身份入列“二十四史”的正史。全书打破朝代界限,将五朝本纪、列传依时间先后综合编排,体例上效法《史记》,设有本纪、列传、考、世家及附录五个组成部分。以下分述五体:
• 本纪(12卷):按时间顺序记载五代十三帝的军政大事。与《旧五代史》各朝分列帝纪的体例不同,《新五代史》将梁、唐、晋、汉、周五朝的本纪贯通为一,依次编排,取消了李克用的本纪,只记正式称帝者,体现了欧阳修的正统观念。
• 列传(45卷):采用类传形式统摄全部人物列传,为全书篇幅最大、最具特色者。设立《家人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唐六臣传》《义儿传》《伶官传》《宦者传》《杂传》等多种传目,专事一朝者入《梁臣传》《唐臣传》等,事数朝者则归入《杂传》,寄寓褒贬,贯彻儒家伦理。与《旧五代史》列传不分家、不分类的安排形成鲜明对照。
• 考(3卷):即前史中的“志”,设《司天考》(2卷)和《职方考》(1卷),分别记载五代的天文星象和方域地理。欧阳修大幅删削了《旧五代史》中典章制度类的内容,原20卷的志被压缩至3卷,此后颇受“不足为训”之讥。
• 世家(10卷+1卷年谱,共11卷):仿《史记》世家体例,记载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楚、吴越、闽、南平、东汉十国政权。卷末附“十国世家年谱”,按五代纪年简要列出十国政权首领登位、改元、亡卒等主要事迹,打破朝代之限。本编对十国历史的记述较《旧五代史》更加完备。
• 附录(3卷,题为“四夷附录”):记载契丹、奚、吐谷浑、突厥、吐蕃等与五代政权有交往的少数民族及周边邻国事迹。此体专收周边族群史料,为欧阳修贯通五代内外格局的收官之举。
新五代史的五体创设与争议:
• 私修初心:欧阳修早年即有志于史学,因对薛居正《五代史》褒贬无力的写法不满,约于景祐三年(1036年)开始编著,至皇祐五年(1053年)基本成书,历时约18年。其中心主旨是用儒家褒贬史学——所谓《春秋》笔法,重新编纂五代这个“极乱之世”的近代史。具体做法包括合五代为一史,设立类传表彰死节、死事之士,贬斥投机势利的“唐六臣”等人,在行文中时时寄寓褒贬。为方便读者理解其笔法用意,欧阳修让学生徐无党为本纪作注,开创了正史编纂中史书与注释同时完成的先例。
• 正史疑议:由于是私家修史,《新五代史》在北宋官学中长期未被承认,仅在知识分子间流传。南宋时期理学盛行,此书褒贬鲜明的文风正合理学家口味,地位逐渐提升。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更明令学官“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到元明清三代,《新五代史》最终与《旧五代史》一道被列为正史,成为“二十四史”中唯一一部私修著作。
• 版本流传:宋代《新五代史》最早刻本为庆元本,已不可多见。明清以来,先后有明万历南、北监刻《二十一史》本、汲古阁刻《十七史》本、清乾隆武英殿刻《二十四史》本、清同治崇文书局刊行本等。1930—1937年,商务印书馆张元济主持影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新五代史》即据宋庆元刻本为底本影印。1974年中华书局点校本以百衲本为底本,由陈垣、柴德赓等人承担整理工作,后转由华东师范大学完成。2015年中华书局推出修订本,由陈尚君主持,改用百衲本为底本,参校宋本、闻人诠本等多种版本,实现了对原点校本的超越。
• 学术评价:对《新五代史》的优劣,自宋代起便争论不断。其优点在于文笔简隽、寓意深邃,自宋代以来即立于官学,盛行于世。缺点也显而易见:欧阳修大幅削删诏令文献与典章制度材料,清人王鸣盛批评其“删削大量诏令”,而“欧阳修不喜欢四六文”可能是其删削的重要原因。章学诚甚至讥讽它“只是一部吊祭哀挽之集”,认为欧阳修不配称史才。但王鸣盛、赵翼等清代史家则对其文笔和褒贬意图持肯定态度。无论如何,以其私修身份巍然入列正史,《新五代史》既是欧阳修个人学术旨趣的集中体现,也是北宋中叶政治危机、社会矛盾和学术思潮在史学领域的鲜明映照。
《新五代史》以本纪统其纲,以列传分其目,以考载其制,以世家辑其国,以附录收其外。五体合璧,构筑了欧阳修为“五代极乱之世”留下的秩序图景。尽管其史料丰赡不及《旧五代史》,但它以一部私修之力闯入二十四史之列,在体例上的创设与文笔上的精妙,至今仍为史家所津津乐道。
P:你可能不知道,欧阳修写《新五代史》的目标不仅是记录历史,更是要“使乱臣贼子惧”。他在列传里专门设了一篇《唐六臣传》——记载唐朝灭亡时捧着传国玉玺去献给朱温的六个大臣。欧阳修在结尾冷嘲:“这些人,说起来是社稷之臣,其实就是卖国之徒。”为了把“六臣”钉上耻辱柱,他甚至把他们的长相、官职、去向一一列在最后。这还不够,他又设了《死节传》,记载在乱世中舍生取义的忠臣——细数下来,全书里的正面典型“死节之士”只有王彦章一人。一正一反之间,欧阳修的褒贬意图已暴露无遗。有趣的是,他怕读者看不懂自己的“春秋笔法”,还请学生徐无党专门写注释来“解读”——开创了“自己修史自己人作注”的先河,在二十四史中独此一家。
S:
欧阳修《新五代史》(南宋庆元刻本,约1195年)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清)
张元济《百衲本二十四史》(商务印书馆,1930—1937年)
中华书局编辑部《新五代史点校本出版说明》(中华书局,1974年)
柴德赓《史籍举要》(北京出版社,1982年)
陈尚君《新旧五代史修订本出版说明》(中华书局,2015年)
陈尚君《尴尬的〈春秋〉笔法》(《北京日报》2017年7月3日)
R:南北史、三史、三国志、三朝本、宋辽金三史、清代三大史学考据名著、前四史、后四史、四部分类法、北朝三史、北朝四史、南朝四史、南朝五史、五局合刻本、旧五代史、眉山七史、唐修八史、十史、十三史、十七史、十八史、十八史略、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三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二十六史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