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是哪四司?

阅读说明: Q=提问, A=回答, E=详细, P=补充, S=引据, R=相关.

Q:四司分别是哪四司?

A:四司分别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

E:四司,是明代内廷二十四衙门中负责皇帝及宫廷日常生活服务与后勤保障的四个宦官机构,始设于洪武年间,至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编制与级别基本定型,各设司正一员,正五品。据刘若愚《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载:“又四司,曰惜薪,曰宝钞,曰钟鼓,曰混堂。”四司与十二监、八局共同构成明代内廷官宦体系——十二监主政治权力,四司主生活服务,八局主物资生产。与十二监太监官阶正四品、常涉朝政决策不同,四司品级较低,职能围绕宫廷日常生活运转,涉及取暖、报时、卫生、沐浴等皇帝日常起居的每个琐碎细节,是皇宫正常运转最基础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

• 惜薪司:职掌宫中所用薪炭、蜡烛等燃料。设掌印太监一员,总理数十员,佥书、掌道、写字、监工数十员,各外厂又数十员,专管宫中所用柴炭及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冬日至前需储备足够整个冬季取暖的柴炭数十万斤,每月初四、十四、廿四日开放玄武门,放夫匠及打扫净军抬运堆积粪壤。惜薪司下设北厂、南厂、西厂等外厂,专司北京城内外薪炭的调拨与储存,是四司中规模最为庞大的衙门。据《酌中志》载,宫中各铜缸木桶,每日添炭以防冰冻、备火灾,候春融则止。宫中取暖所用红箩炭,皆易州一带山中硬木烧成,运至红箩厂按尺寸锯截,编小圆荆筐,用红土刷筐而盛之,故名“红箩炭”。据官修《钦定历代职官表》载,顺治十八年惜薪司改为内工部,康熙十六年定名“营造司”,清代皇家工程的机构渊源可追溯至此。

• 钟鼓司:职掌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数十员,司房、学艺官二百余员。据《明史·职官志三》载,钟鼓司“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称“内廷诸戏剧,俱隶钟鼓司”,凡圣驾朝圣母回及万寿圣节、冬至、年节升殿回宫,钟鼓司皆在前作乐迎导。每年九月登高,圣驾幸万寿山;端午斗龙舟、插柳;岁暮宫中驱傩;及日食、月蚀救护打鼓,皆钟鼓司职掌。西内秋收之时,圣驾幸旋磨台、无逸殿等处,钟鼓司为之扮演农夫馌妇及田畯官吏、征租交纳词讼等事的打稻之戏。钟鼓司的衙署在清代变为“钟鼓寺”,今北京钟鼓司胡同即其旧址。

• 宝钞司:职掌造办宫廷所需粗细草纸。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定员。该司虽名“宝钞”,但与纸币无关,因专为皇室服务而得名。据《酌中志》载,宝钞司所造草纸“竖不足二尺,阔不足三尺”,分粗细两等,粗者供宫人杂用,细者供皇帝及后妃使用,而皇帝专用草纸则由内官监纸房另设作坊特供。宝钞司在皇城西南(西华门迤南)设有造纸作坊,据《芜史》载“有泡稻草池,池中有石灰炉渣,视成卧象形,名象山,作房七十二间,各具一灶突,名曰七十二凶神”。明代北京西华门外南长街一带即为宝钞司所在地。明英宗年间停造宝钞(大明宝钞),此后宝钞司专造草纸。

• 混堂司:职掌宫中沐浴事务。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负责皇帝沐浴全套流程——从搬运柴火烧水到为皇帝更衣,均由该司宦官负责,且规定服务人员不得为女性。明代北京和南京的宫殿中均设有混堂司管理机构,中都皇陵斋宫内亦设有混堂。明人郎瑛《七修类稿》(卷次待查)载都北京时,于四夷馆中“每馆设置通事,而于混堂司拨厨役”,可见混堂司不仅服务于皇帝,亦承担部分涉外接待的后勤事务。明人陆容《菽园杂记》(卷次待查)亦记载临潼华清宫故址有温泉,“官府掌之,非贵宦无由得浴”,混堂在当时已是身份与待遇的象征。混堂司沿至清初顺治年间裁撤,职能并入内务府。

四司的演变:

• 洪武定制:四司的体系并非一次成型。吴元年设内使监等宦官机构,洪武十七年(1384年)第一次调整,二十八年(1395年)第二次全面调整后,四司作为独立官署直接服务于皇室起居,编制与级别最终定型。

• 职能分化:四司与十二监、八局分工明确,体系内有细致的职能分化。就草纸一事而言,宝钞司所造粗细草纸仅供宫人使用,皇帝专用草纸由内官监纸房另设作坊特供。同是沐浴,混堂司掌宫人及太监的公共浴室,皇帝私用的浴德堂、乐志堂等则由直殿监另行管理。明代内廷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与等级区分,在四司的日常运作中体现得最为充分。

• 外厂体系:惜薪司和宝钞司均在皇城之外设有大规模外厂。惜薪司下设北厂、南厂、西厂等,专司北京城内外薪炭调拨。宝钞司在皇城西南设有七十二间造纸作坊,其泡稻草池成为西华门外南长街一带的地名遗迹。内廷机构向皇城外延伸的布局,使四司的生产能力突破了皇城空间的物理限制。今北京惜薪胡同即明代惜薪司北厂所在区域,钟鼓司胡同为钟鼓司衙署旧址,宝钞司旧址在今南长街一带。

• 清代沿革:清初顺治年间,二十四衙门体系被裁撤,但四司并未完全消亡。惜薪司顺治十八年改为内工部,康熙十六年定名营造司,纳入内务府体系。宝钞司顺治十年沿置。钟鼓司顺治十年沿置为十三衙门之一,顺治十三年(1656年)改为礼仪监,顺治十七年(1660年)改为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年)定名掌仪司(见《八旗通志初集》、《光绪顺天府志》等)。混堂司裁撤后职能并入内务府。四司虽从制度层面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职能分工以不同形式延续至清代。

• 制度遗产:四司将皇帝生活中最私密、最琐碎的日常需求制度化——取暖、报时、如厕、沐浴,每一项都有专门的衙门负责。《酌中志》对四司的详尽记载,使后人得以窥见明代宫廷日常运转的细节。四司既不同于十二监涉足朝政,也不同于八局负责物资生产,而是以日复一日的琐碎服务,构成了明代宫廷生活中最为基础也最为稳固的制度底色。

四司的终结,回答了“明代宫廷日常生活如何以制度保障”这一追问——答案是一套以四为骨架的后勤服务体系:惜薪司掌火,钟鼓司掌声,宝钞司掌纸,混堂司掌水。四司与十二监、八局合璧为二十四衙门,将皇帝的家务与国家政务熔于一炉。从西华门外七十二间纸坊飘出的稻草味到玄武门抬出的炭灰,从钟鼓司排演的打稻戏到混堂司烧热的一池浴汤,四司以最不起眼的方式,托住了整个紫禁城运转的底盘。

P:“宝钞司”这个名字听上去像是印钞票的,其实它和钱没有半文关系,专门负责造草纸。明英宗年间宝钞司就停造宝钞了,此后专心抄纸。为生产草纸,宝钞司在皇城西南设有七十二间造纸作坊,西华门外南长街一带即为旧址。更有趣的是,宝钞司造的草纸仅供太监宫女使用,皇帝的“御用草纸”由内官监纸房另设作坊特供——同一个紫禁城,连擦手纸都分三六九等。同一个宦官体系里,有人在司礼监代帝批红,有人在宝钞司抄了一辈子草纸——从批红到草纸,相隔不过一纸调令。

S:
刘若愚《酌中志》(明末,约1630年代)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明末)
陆容《菽园杂记》(明)
郎瑛《七修类稿》(明)
官修《明史·职官志》(清)
官修《明会典》(明)
官修《钦定历代职官表》(清)
胡丹《明代宦官制度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


R:十二监、八局、二十四衙门、十三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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